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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到2022年实现“3322”跨境电商主体发展目标

【承包网】 发布于 2020/7/6 11: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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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2月15日印发《中国(石家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中国(石家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简称“石家庄综试区”)建设。以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技术标准、业务流程和信息化建设为目标,努力构建“面向全省、辐射全球”的跨境电商发展新格局。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2年,基本建成跨境电商监管体系、配套支撑体系,逐步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出口进口并举、国内国外一体的跨境电商发展格局。到2022年,力争实现“3322”跨境电商主体发展目标,即:在跨境电商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企业超过3000家,创建30个跨境电商园区,培育20个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培育建立20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建设两大平台、七大管理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全力推进“中国石家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河北电子口岸为依托,按照“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要求,建立集通关、税务、外汇、支付、信用、商务、物流、大数据等各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高标准建设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平台。依托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和辛集保税物流中心(B型),创建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

  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备案企业信息共享库,实现“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

  建立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开展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建立智能物流体系。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依托第三方物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为电商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供应链服务商等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

  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跨境电商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货物运输、海外买家资信查询及贸易信息查询等信用服务。

  建立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和商品溯源数据库,开展跨境电商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控。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开展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

  建立人才支撑体系。实施跨境电商人才引进计划,按照石家庄市人才绿卡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公共服务保障和优惠政策。

  多措并举推进“石家庄综试区”建设

  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市场主体。企业在综合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信息和商品信息的登记备案,实现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推行无纸化通关服务。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引入与培育知名平台企业。

  强化物流基础建设。常态运营国际班列。支持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提升航空口岸功能,深化航空口岸对外开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口岸互联互通。大力促进快递物流业发展。

  提升贸易便利化。探索制定跨境电商B2B(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技术标准、申报流程、监管标准和便利化举措。完善跨境电商B2C(企业对个人)进出口监管流程。加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中国石家庄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监测体系”,适时建立并发布“跨境电子商务指数”。

  构建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探索设立石家庄跨境电商发展信保资金池。探索“外贸企业+金融机构+平台”合作模式。支持专业供应链金融机构落地石家庄。强化信保支持。鼓励跨境电商业务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推动信用管理和风险防控。各有关部门将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相应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共享涉企信息,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信用核定标准对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依托保税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动设立跨境电商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

  加快推进内外贸高质量发展。推进优进优出实现进出口平衡发展。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鼓励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接海外仓、搭建境外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大力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线上线下、境内外市场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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